凌晨一點多剛好沒煙,走路到離上班地點不遠處7-11買煙,結果我掏出了零錢說了煙名,結果那個年輕人拿煙給我是用丟的還差一點掉到地上,我很生氣跟他說這是什麼服務態度?我拍了桌子後就離去順便問候他家人一下,剛好也有一名男子要進去買東西,我就跟他說此店員態度很差要注意,結果他可能有聽到,拿東西就不敢用丟的,幹xx的他以為我脾氣很好,沒遇過壞人似的,若非上班真想找幾個人把他修理一頓,有些人要打過才會學乖,上次也是碰到他擺一付臭臉給我看,我有欠他錢嗎?我是消費者,消費還要受到此種氣?明天一早就找他老闆理論,最好不要在外面被我碰到,沒給人蓋過布袋吧。現在年輕人真的太差勁了,做不爽就不要做何需如此?所謂樂在工作他不知道嗎?他有壓力,我也有壓力,太差了,教育失敗!,難怪三隻小豬也變成了成語要怪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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